不良信用记录
序号 | 企业/机构/个人名称 | 国别 | 不良行为 | 企业性质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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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尼日利亚 | 2015年12月-2016年1月,中铁三局在国内其他企业已与尼日利亚政府签署沿海铁路项目商务合同的情况下,未履行国内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程序,严重违反有关行业规则,未经国内金融机构同意,擅自对外接洽项目并报价,报价大幅低于其他企业已签订的商务合同价格,且向尼方承诺不切实际的融资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其他企业推动此项目严重受阻的后果,对外造成了不良的负面影响。承包商会依据行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中铁三局进行了相应的行业处罚。 | 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 |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
2 | 山东泰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乌干达,越南 | 山东泰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泰开)在参与世行乌干达电力部门发展项目投标和越南第二电力传输和分配项目联合投标时,涉嫌提交公司虚假业绩信息。 世行按其程序进行了尽职调查,决定给予山东泰开1年半的制裁(2015年8月18日-2017年2月17日),山东泰开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制裁期间均不能参与有关世行项目的投标。 | 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 | 商务部 |
3 | 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乌兹别克斯坦 | 北京华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旭公司)在参与世行乌兹别克斯坦锡尔水供应项目投标时涉嫌投标文件中公司经历作假。 世行按其程序进行了尽职调查,决定给予华旭公司4年半的制裁(2015年6月30日-2019年12月29日),华旭公司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制裁期间均不能参与有关世行项目的投标。 | 未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 | 商务部 |
4 | 王小昌(三门峡卢氏县官坡镇竹园村) | 老挝 | 非法收取中介费用并组织31名劳务人员(河南24人陕西5人山西2人)赴老挝务工导致纠纷,劳务人员集团赴使馆上访。 | 未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个人 | 河南省 |
5 | 河南华创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 赤道几内亚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 有经营资格的企业 | 河南省 |
6 | 陈伟 | 蒙古 | 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招收、派遣、雇佣劳务人员赴蒙古国务工,因劳资纠纷引发滞留事件。 | 未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个人 | 河北省 |
7 | 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 | 沙特阿拉伯 | 2012年4月,北京市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在未经向我驻沙特使馆经参处备案情况下,擅自签约承揽沙特孤儿慈善关怀委员会办公楼项目分包项目。2013年10月6日,该项目部24名工人赴我驻沙特使馆上访, 反应公司拖欠该批工人4个月工资,要求立即发放工资并安排其回国。经了解,该批工人持商务签证在沙工作,经我馆多次协调,光大国际沙特分公司负责人迟迟无法筹集资金补发工资。后我馆先后三次将该起劳务纠纷情况向国内发电,要求光大国际总部派人来沙解决纠纷,并协调沙特驻华使馆为该公司来沙人员提供签证便利,但该公司始终未派人员来沙解决纠纷。由于光大国际解决纠纷不力, 该批工在首次上访事件发生近一个月后才由项目总包方购买机票回国。期间,该批工人反复多次来我使馆上访,严重影响了使馆区秩序,违反了当地禁止聚众集会的法律规定, 对我在沙中资企业、人员的整体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我处认为该公司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并符合《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中以下应当列入对外投资合作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 一、因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或驻在国劳动法规等原因,引发重大劳资纠纷,造成恶劣影响; 二、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境外工作准证或者以旅游、商务签证等方式派出劳务人员; 三、未与劳务人员签署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约定 | 在北京注册国企 | 商务部 |
8 | 哈尔滨国际科技公司 | 俄罗斯联邦 | 2010年9月,哈尔滨国际科技公司在未取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在俄罗斯分包俄2012年APEC建设项目工程,并组织国内 250名劳务人员赴俄滨海边疆区符拉迪沃斯托克市“俄罗斯岛”上的建筑工地工作,因哈尔滨国际科技公司未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且未与劳务人员签订正规合同,一些劳务人员也不具备合法在俄工作手续,造成上述劳务人员集体罢工,最终致使所有劳务人员被迫离境回国 | 无经营资格的企业 | 商务部 |
9 | 中国旅游服务总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吉林省办事处 | 俄罗斯联邦 | 2010年7月,中国旅游服务总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吉林省办事处在不具备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在俄罗斯分包2014年冬奥会奥运场馆建设工程,并委托不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湖北省黄石市海发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在湖北黄石和鄂州招收67名劳务人员,持旅游签证赴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的建筑工地工作,因劳务人员对薪酬不满,引发劳资纠纷,并出现工资停发、工人罢工、肢体冲突等行为,部分劳务人员要求离境回国。 | 未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个人 | 商务部 |
10 | 山东省肥城市万达劳务公司 | 中国香港 | 2009年2月,山东省肥城市万达劳务公司在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从山东省组织派出6名劳务人员,前往华商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尼日利亚北部城市卡诺的工地上从事建筑工作,华商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因其长期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且在当地已无负责人,工地无人管理,致使6名劳务人员滞留工地,且身无分文,并多次染病,导致6名劳务人员露宿我驻尼使馆并要求回国。 | 未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个人 | 商务部 |